严格选人 严明标准。明确派驻纪检组新任组长必须从现有符合条件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中选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按照该标准,结合个人意愿,由县纪委摸底排查、拟定人选,经县委组织部考察、审核,报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目前16名新任派驻纪检组长人选全部到位,并开展了集中廉政谈话。
明确编制 统一管理。经县编委批复同意县纪委设置派驻机构16个,划转人员编制80个,其中每个派驻纪检组5个编制,领导职数1正1副。派驻人员编制、人事、工资、党组织关系、履职考核由县纪委统一管理。
制度保障 做好后勤。及时召开了派驻纪检组后勤保障会议,要求派驻纪检组驻在部门提供办公用房4间,办公家具、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车辆等后勤工作主要由驻在部门负责,综合监督单位也要提供必要的保障。(宜阳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