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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川县纪委通报三起微权腐败问题
】作者:  来源: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时间:2017-12-05 17:12:54  浏览 人次
 

半坡镇原副镇长段玉国、农业服务中心原工作人员李高伟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贴资金问题。段玉国利用自身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于2011年、2012年骗取国家危房改造专项补贴资金87500元,于2014年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9000元。李高伟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于2011年、2012年骗取国家危房改造专项补贴资金25000元,2014年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9000元。2013年,段玉国伙同李高伟骗取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2700元,其中段玉国分得17700元、李高伟分得5000元。2016年12月25日,段玉国因犯受贿罪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人民币20万元;李高伟因犯贪污罪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7年4月19日,经半坡镇党委研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分别给予段玉国、李高伟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4月21日,经半坡镇党委研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分别给予段玉国、李高伟开除公职处分。

林业局技术指导站原站长苗育培、财务股原股长付提民、项目办原副主任任洪涛、翟胜伟等人骗取国家牡丹种植专项补贴资金问题。2012年10月,苗育培、任洪涛、付提民、翟胜伟等人在伊川县葛寨乡烟涧村承包土地334亩种植牡丹。2013年至2014年期间,经预谋,上述人员分别利用苗育培主管伊川县牡丹种植项目的补贴申报、验收和付提民主管补贴款拨付等职务上的便利,两次采用虚报牡丹种植面积的方法,共骗取国家牡丹种植补贴专项资金34.74万元。2016年11月25日,伊川县人民法院判决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苗育培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分别判处任洪涛、付提民、翟胜伟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7年3月31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苗育培、任洪涛、付提民、翟胜伟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4月13日,县林业局党委研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苗育培、任洪涛、付提民、翟胜伟开除公职处分。

吕店镇良沟村党支部书记范书印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4年,良沟村村民位云对住房进行了维修,申请享受危房改造补贴。范书印在上报过程中,将房子维修上报为原地重建,使位云多享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2000元。2013年、2014年,范书印分别将袁小团、范关印(两人系夫妻关系)上报为危房改造户,使两人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贴资金12000元。2017年7月11日,吕店镇党委研究,报县纪委常委会批准,给予范书印党内警告处分。(伊川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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